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大纲
第一条 为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增强学院核心竞争力、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以及毕业生未来发展能力,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特制订本大纲。
第二条 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是我院的特色文化。邓建军精神内容是:爱岗敬业,自强不息。
第三条 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第四条 建设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必须建立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现代职业教育的质量观、人才观。
第五条 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是开放的、不断创新的文化。
第六条 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文化,同时关注学生的未来发展,倡导学生树立更高的人生目标,鼓励学生认准这一目标终身学习不懈追求超越自我。
第七条 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促进自信、自强、自立原则;创新、创优、创业原则;高等性、职业性原则。
第八条 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把高职生的职业素养培养作为中心任务,将职业道德、职业知识技能、职业行为习惯作为职业素养的三大要素,要求将三大要素的培养、训练作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来抓。
第九条 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和主要推动者。
第十条 学院各部门和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以邓建军精神为核心的学校文化对学院未来发展和学生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与学校文化建设,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省内优秀、国内一流的高职院而努力奋斗。
第十一条 本大纲的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